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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NAS-RI01:202X《检验机构认可规则》修订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字体大中小>作者:...
CNAS-CI01:2012《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第6章: 资源要求
6.1 人员
6.1.1公司通过制定相关的程序文件(CODETEX-QP-03),规定所有与检验活动相关的人员的能力要求,包括教育水平、培训经历、技术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
能力要求包括具备检验机构管理体系的知识、实施管理的能力,以及实施检验活动的技术规范的能力。当需要专业判断来确定符合性时,应考虑对能力要求作出规定。
6.1.2公司应该聘请足够的人员,包括长期或短期雇佣。这些人员应具备与所执行的检验任务相适当的资格、培训、经验和符合要求的知识,必要时应有能力根据检验结果做出专业判断。
6.1.3公司确保检验的人员应具备与所执行的检验相适当的资格、培训、经验和符合要求的知识。包括以下知识:
-用于所检验产品的制造、过程的运行、服务的提供技术;
-产品使用、过程运行、服务提供的方式;
-产品使用中可能出现的任何缺陷、过程运行中的任何失效、服务提供中任何不缺失。
并理解与产品正常使用、过程运行、服务提供有关的偏离的重要性。
对检验人员的专业能力评定应细化到具体检验项目。对检验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应文件化。
6.1.4公司应让每一个人清楚他们的职能、责任和授权。
公司应确保每位员工知道并遵守CNAS相关法规对检验机构人员职业道德、公正性、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并通过持续的培训和有效的监督保证最新的要求被有效贯彻和实施。
6.1.5公司制定文件化的程序,用于检验员以及其他与检验活动相关的人员的选择、培训、 正式授权和监督。
检验人员的正式授权程序应详细说明相关细节并形成文件,如授权的检验领域、授权起始日期、授权人员的识别、适用时包括授权终止日期。
公司应对检验活动和检验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
检验机构应明确本机构的监督人员,可考虑不同的监督内容由不同人员实施,监督人员通常应是本机构的专职人员。
6.1.6公司制定人员培训程序,包括如下阶段:
(1)上岗培训阶段;
(2)在资深检验员的指导下实习工作阶段;(实习工作阶段通常包括执行检验的活动)。
(3)与技术和检验方法发展同步的持续培训阶段。
公司的培训体系应能保证与检验质量有关的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得到持续的培训与专业发展,保持和提高其知识和能力。实践操作也是培训方式之一。
支持认证结果的工厂检查,认证依据的标准换版后,应有证据表明,检验机构对相关人员实施了必要的培训或考核。
6.1.7 人员所需的培训应取决于每个检验员以及其他与检验活动相关的人员的能力、资格和经验,也取决于监督的结果(应根据持续培训的要求,定期识别每一个人的培训需求。培训评估的结果,例如进一步培训计划或无需进一步培训的声明,形成记录。
6.1.8主任应任命熟悉检验方法和程序的人员为监督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按有关程序,对检验人员以及其检验活动相关的人员进行监督,以确保检验活动符合相关程序、标准、方法的要求。监督结果应作为识别培训需求的一种方式。
监督应基于检验活动的特性,可包括下列方法的组合,如现场观察、报告审核、面谈交流、模拟检验等。
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为检验机构提供改进检验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包括所有基于通用准则的专业判断。 监督结果可作为识别每个人培训的需求,或对检验机构管理体系评审的需求。
6.1.9对所有检验员安排现场观察,除非有足够支持性证据表明该检验员是持续胜任的。但现场观察时应尽量减少对检验的干扰。
(1)通过下列信息的组合,证实为检验人员持续胜任的证据,即为“足够”:
—满意的执行检验和做出决定;
—检验报告抽查、面谈、模拟检验或其他绩效评估结果是正面的;
—实习和培训的结果是正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