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长期致力于为企业实验室提供CNAS、CMA取证的一站式服务。

最新动态

联系方式
检验工作程序

检验工作程序
1、目的
为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使中心的各项检测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心各类检测工作。
3、职责
3.1 样品管理员负责受理客户委托检测。
3.2检测室主任负责检测工作计划的下达及组织协调工作。
3.3 检测室负责检测工作的实施。
3.4监督员负责检测工作过程中监督工作。
4、工作程序
4.1 检测计划
客户委托检测由样品管理员受理,并根据委托人提出的要求和申请,填写《测试申请单》,并及时送达到检测室。
4.2 样品的抽取及入库
4.2.1样品管理员负责检测样品的接受工作,办理样品登记手续,对样品粘贴唯一性标识。
4.2.2 检测人员凭《测试申请单》中内容要求,进行检测。
4.3 检测前的准备
4.3.1检测人员应熟悉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并按《检测方法的确认程序》进行确认。
4.3.2检测前,检测人员应认真检查样品的数量、状态和唯一性标识,必要时,按标准要求对样品进行预处理。
4.3.3检查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检测用消耗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4.4 检测的实施
4.4.1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准或方法标准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4.4.2检测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并做好运行记录。
4.4.3检测中出现异常现象按《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执行。
4.4.5 根据客户要求进行随机不确定度的估算,不确定度的评定按“JJF105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进行计算。
4.4.6检测报告的编制按《报告(证书)控制程序》进行。
4.4.7样品返库按《样品控制程序》执行。
4.4.8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复检:
4.4.8.1 对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有怀疑时;
4.4.8.2在检测数据中有重大误差出现时,或平行测试数据超出标准规定误差时;
4.4.8.3标准规定复检时;
4.4.8.4 技术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复检时。
4.4.9进行复检后,应以复检数据为准。
4.4.10 当客户(受检单位)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时,按《客户投诉处理程序》进行。
5、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5.1 质量负责人应对检测计划的执行和检测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并上报主任。
5.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纠正措施控制程序》进行限期改正。
6、检测工作不受外来压力的干扰和影响
检测工作必须严格按《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任何人包括上级部门和领导不得干预检测工作,不得以行政手段影响判定检测结果。
7、引用文件
《检测方法的确认程序》
《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
《检测报告控制程序》
《样品控制程序》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8、记录
SYLAB-QR-13-01-2019    《测试申请单》
SYLAB-QR-33-01-2019  《对检测人员的监督记录》